唐律中无罪的赌博行为
中国古代的禁赌令常设不衰,当然屡禁不止。赌博定罪非常容易,只要是有关涉及财务交换的任何游戏和赌注都为犯罪。有趣的是,唐朝有两项可以公开的赌博游戏,这便是弓箭赌博和饮食赌博。
唐朝的君主是在马背上南征北战得到了天下,唐朝的君臣深刻体会到,巩固政权的必要手段除了选贤任能,发展经济和文化外,强大的军事力量必不可少。面对“控弦之士”动辄十几万的游牧部落,鼓励军民加强骑射技术十分必要。所以规定,骑射是为了习得武艺,虽然有赌注,但是可以不定罪。
唐朝法律条文中的“赌饮食”三个字,意思是所赢得的钱全部花在吃喝上是不违法的。因为赌博现象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“行酒稽留,六博投壶”的情景,与酒宴活动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。在今天发现的很多博戏画像中,几乎都有宴饮的工具。强调所有的钱花在赌博上,表明统治者不能容忍盈利流入私囊,压制景财谋利的属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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